想万公司(卖方)与深光公司(买方)订立商业协议,协议商定卖方交货后,买方需全额支付协议款,想万公司交货后,深光公司尚欠33500元未支付,故想万公司诉至法院。告状后深光公司支付了25500元,并主义剩余8000元已转账至想万公司催收职工账户。想万公司否定该8000元系支付案涉货款,主义是职工个东说念主往还款项,条款深光公司支付货款8000元及过期付款利息。海淀法院经审理,判决援救想万公司的诉讼苦求。 想万公司诉称,其与深光公司是两家从事工业品制造和销售的企业,两边于半年内先后订立了两份工业品商...
(2025-03-25)